2014年高中組 第二名
姓名:林芸懋
學校: 國立屏東女中二年6班
人是由極白和極黑所勾勒出的一片風景,存在連陽光也無法比擬的燦爛光明,也有連黑夜也略遜一籌的邪惡黑暗。人心,最能施放光明,也最能製造黑夜。由這樣的心群聚而成的社會,融合的是極光與沉黑,共同夾雜成灰階。因此,由人心所向,它能夠蛻變為幸福樂園,也可以帶來痛苦深淵。
現在我們還達不到世界大同,人人幸福。因為正如光與影,這裡也有富裕和貧窮。有了差異之後,人們開始比較並分類──富人蔑視窮人,窮人羨慕富人。大多數的富裕者自成一類,冷眼看著窮苦在貧民身上感染、發作、死去。正如雨果所描述:「在鳴放禮炮的同時,窮人餓死了。」社會沒有給予他們安心,反而將他們趕入下層階級的標記,讓他們在底下掙扎、迫不得已犯罪、受人輕視嘲謔──這是由於人們的冷漠造就的悲哀旋律。
因為他們是窮困的人質,非我族類。
若是有人肯付出些許關心,尚萬強很可能就不必行竊,芳婷也不必躍入火坑,最後凋萎枯零。
最窮的人最應獲得照顧,而社會給予他們如此待遇,是否有些過分呢?
因為想要活下去、因為求助無門、因為莫可奈何,有些人只能墜入黑暗,聽從罪行的擺佈。他們是被遺棄在社會底層,被大眾切割開來的窮人與孩子。而未來等待著以罪行和唾棄為他們披上荒涼的結局。
然而在斥責他們破壞安定、?落沉淪之時,批判者啊,可曾想過?有多少人是被冷酷的社會犧牲的祭品,有多少人是身不由己。常人怎會捨棄光明而在不見天日中苟活。也許整個社會也須負擔一部分的錯,因為我們冷漠,因為我們明知他們掙扎求生卻不伸出援手。
若是厭棄他們點亮的黑暗,那我們也得改變心態,給予他們應得的權利。「要從底層照亮社會,人權就是正義和真理。」雨果這樣註記。
謾罵和苛責無濟於事,唯有善意通往溫馨。
和卞福汝主教一樣,以慈愛的寬宏對待他們吧。他對尚萬強說:「我買下你的靈魂,把它自邪惡和沉淪中贖回交給上帝了。」
這種溫暖,就是指引他們向光明正途的燈,只要一絲暖意、一個契機,他們能夠立刻自犯罪中解脫,重新成為一個純淨的靈魂,因為心靈無一刻不在改變,罪大惡極的犯人也有可能痛改前非。
於是尚萬強帶著主教的赦免與資助,自由了。洗滌過的生命繼續無瑕的旅程。
然而他真的自由了嗎?曾被法律烙下印記的罪人哪,在身體自由之後,通往的又是何種自由?
以法令維持社會令其不致分崩離析,這是應當的。人們自此眼光有異,卻是不該的。
他們以往只是無人聞問的貧民,犯了罪後,連常人也稱不上。大家的眼神是在看被玷汙的、不可能再回復清白的、有危險性的、令人不快的,異類。
所以尚萬強終究沒能獲得真正的自由。即便他後來熱心公務、無私奉獻、扶貧濟幼、樂善好施。即使他人人稱道,受人敬重,在他的過往重新暴露時,人們卻毫不猶豫地將以往的感恩化為厭惡,並且對以往和他親近的行為感到不悅。
是的,因為他曾經是個勞役犯。自始至終,他都沒有從這枷鎖中逃離,永遠取不下的烙印。
這次,一再將他自正軌中推入黑暗的,不是貧困,是人們的心。
正如他自己所說:「世界上有千千萬萬個家,只有我沒有。我不屬於任何地方。」
為什麼社會不給他們一個機會,一旦犯錯就再無轉圜的餘地、要永遠把他們放逐?我們希望社會少一點黑暗,卻又不坦然接受投奔光明的人,這又是何故?
我們能夠創造出一個理想的國度,也能讓痛苦在現世肆虐。都在我們一念之間。
只要我們能夠放下成見,消除隔閡,付出在意和善意,用包容抹去曾經的錯誤。
只要這樣,這個社會也會溫暖一點點、公平一點點、幸福一點點。
盡在一念之間。